集聚区管委会迅速行动,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积极开展检查指导。管委会机关和开发建设(集团)公司率先更新标志标识,禁用一次性用品等,为园区机关、企事业单位起到了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目前,区内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已全面实施垃圾分类,到6月底,能够完成既定的强制推行目标。
从七月份开始,集聚区分类办将在非国有企业中逐步推行垃圾分类工作,到今年底,垃圾分类工作基本全覆盖,并实现园区生活垃圾总量“零增长”的主要目标
集聚区分类办还将根据《浙江省生活垃圾治理2021年工作要点和重点指标分解表的通知》(浙分类办〔2021〕4号)、《2021年度浙江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的通知》(浙分类办〔2021〕6号)和《舟山市2021年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行动计划》(舟政办发〔2021〕51号)的文件精神要求,开展好“源头减量、回收利用、制度创新、处置能力提升、文明风尚”五大攻坚行动,加大检查指导和查处力度,全力完成市分类办下达的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