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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动态

新城市场监管窗口立足多点推进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快速落地

为深化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营造良好的市场经营环境,促进电子商务快速健康发展,形成规范化的电子商务业态,新城市场监管窗口立足多点推进电子商务经营者快速落地。

大力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等网络市场监管相应法律法规,引导电子商务经营者主动规范网络经营行为。利用窗口宣传阵地,聚焦于网络市场突出问题进行宣传册发放,发挥宣传栏、宣传横幅、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的积极作用,向广大电子商务经营者多角度宣讲维护网络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必要性和迫切性。今年以来,该窗口组织播放网络市场监管普法宣传视频80余次,发放相关宣传单87份。

引导电子商务经营者依规办理各类注册登记,助推其依法开展网络交易。推行多样化住所登记,电子商务经营者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除了以往使用实际地址登记的,还可使用网络经营地址登记,将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相关经营范围统一为互联网销售;登记对象扩面,只要提供处于新城辖区内身份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暂住证或户口簿等,均可根据网络经营地址进行主体申请。今年以来,新城辖区内经营范围包含网店的市场主体有27家,其中以网络地址登记的市场主体有7家。

聚焦市场主体和群众需求,引导和支持经办人数字化登记,消除地域限制,推行全流程网办,实施“不见面”办理,提升政务热线服务水平,通过电话、微信、电子邮件等有效渠道及时与经办人联系沟通,实现“足不出户可办事”“一次都不跑”;打破科技隔膜,线下设立服务专区,全程“保姆式”帮办,并为有特殊情形经办人提供预约办理、延时服务等绿色通道。今年以来,新城市场监管窗口已提供延时服务3次,帮扶代办网络市场相关登记27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