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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工作

为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部署的具体举措,巩固近年危化监管和消防救援“消地协作”机制、完善构建重大危险源常态化管控体系的制度性安排。根据全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工作要求和省安委办统一部署,5月20日,舟山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全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展2022年度第一次专项督导检查。


5月20日至25日期间

 舟山市涉及重大危险源的17家危化品企业,全面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完成了“两张清单”(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并按照线上线下同步开展要求,将自查问题全部录入危化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进行跟踪闭环管理。


6月12日至17日

嘉兴检查督导组一行10人,分两组对我市17家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展了为期五天的督导检查,共发现问题隐患122项,但未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

近年来,通过重大危险源专项督导检查,企业的隐患自查自改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不断巩固提升。下一步,舟山市应急管理局将持续督促企业全面落实自查问题隐患及督导检查问题隐患的整改闭环工作,实现隐患整改100%闭环。